川工商院委〔2015〕9号 签发:李春明
中共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关于调整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
各处(系、室、部),各党总支、各直属党支部:
根据学院工作需要,依据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精神,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规定,经学院党委研究,决定对学院领导和院长助理分工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李春明:党委副书记、院长。
临时负责党委工作,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。
分管:学院办公室、党委办公室、督导室、科技处、高职教育研究所。
重点关注人事处、计划财务处、党委组织部
黄天贵: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
负责纪委工作、监察审计、宣传、统战、保卫、离退休工作,
协管党建工作。
分管: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审计处、党委宣传部及现代信息中心、党委统战部、保卫处,离退休处。
协管:党委组织部。
李肇全:党委委员、副厅级调研员、工会主席
负责后勤、公司、工会及民主管理工作。
分管:总务处、后勤综合处、环境建设处、生活服务处(卫生所)、四川轻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、工会办公室。
岳文喜:党委委员、副院长
负责教学管理工作、校企合作、招生工作,协管科研工作。
分管:教务处、图书馆、产学合作管理中心、职业技能鉴定所(川-127所)、招生办公室、国际交流中心、纸和造纸编辑部。联系各系部的对口工作。
协管:科技处、高职教育研究所。
王开淮:党委委员、院长助理
负责学生教育管理、就业、继续教育,信息化建设工作。协管财务工作。
分管:学生工作处(宿管会、素质拓展中心)、团委、职业与就业指导中心、继续教育中心(成人教育处)。联系现代信息技术中心和各系部的对口工作。
协管:计划财务处
邓春生:院长助理
负责基本建设工作、资产管理工作、招标采购工作,承担四川轻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管理工作。协管人事工作、后勤工作。
分管:基建办公室、资产经营管理处。
协管:人事处。
此分工有效期到本学期末为止。各分管领导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,加强相互协调与配合,积极完成党委及其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各单位和个人按照此分工依层次请示问题,按程序解决问题,提高行政效率。
特此通知。
中共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2015年3月6日
抄送:省经信委人事处、教育培训处、直属单位管理处
中共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